本案原告因交通事故受傷,事故發生後即面臨醫療費用、工作中斷及生活支出等多重壓力。原告曾嘗試自行與對方協商賠償事宜,惟雙方對於責任歸屬、損害範圍及賠償金額落差甚大,協商始終無法達成共識,爭議持續僵持。
在協商多次未果後,原告委任王昱忻律師協助處理本案,評估是否透過法律程序保障其權益。王律師介入後,首先全面檢視事故經過、責任比例、醫療紀錄及相關損害資料,並向原告說明可能之訴訟策略與風險,協助原告在資訊充分的情況下作出程序選擇。
王律師於本案中,採取起訴與調解並行之策略,一方面依法提起民事訴訟,具體主張醫療費用、工作損失、精神慰撫金等損害項目;另一方面,於調解程序中,以完整的證據資料及清楚的法律評估,與對方進行實質協商,避免流於形式性談判。
最終,在調解程序中,雙方就賠償金額達成共識,由被告給付原告近新臺幣八十萬元之賠償金,使原告得以在合理期間內獲得實質補償,亦避免長期訴訟對生活與心理造成進一步負擔。
律師提醒:
交通事故發生後,賠償金額並非僅限於醫療費用,尚可能包含工作收入損失、看護費用、交通費、精神慰撫金等項目。若僅以口頭協商或自行估算金額,容易低估自身權益,甚至錯失請求時效。建議及早保存相關證據,並在協商無法成立時,儘早尋求專業法律協助,以確保賠償範圍與金額能依法完整主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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